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共享创建成果,建设幸福莲城,是全体市民的共同心愿,是市委、市政府建设“五型许昌”的战略部署,是一件得民心、顺民意的好事,是一件集民智、聚民力的大事。作为许昌市民,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有能力为许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美好家园,出一份力、添一份光。在此,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规范个人言行,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自觉遵守和实践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市民文明公约,做到“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学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等优秀典型,带头革除有悖公德、有违诚信、有损形象、危害秩序的不文明言行,及时劝阻身边的不文明行为。
二、改善城市环境,齐心共建美好家园。自觉做到爱护市容,不乱贴乱画,不乱挂乱晒,不乱堆乱放,不乱搭乱建,不损坏公共设施,不损害花草树木;维护城市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随地便溺。
三、维护公共秩序,推动文明城市建设。自觉做到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维护车站、商店、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秩序,不讲粗话脏话,不大声喧哗,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坚决摒弃乱闯红灯、乱穿马路、乱停乱放、占道行驶、抢行插队等不文明行为,形成文明礼让的社会秩序和井然有序的交通秩序。
四、树立窗口文明形象,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诚实守信,文明服务,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打造一流的服务环境。
五、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争当文明城市创建志愿者。“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是推进城市文明、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要从我做起,积极参加各种志愿服务活动,踊跃加入到志愿者的行列,共同培育文明和谐、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小节之处显大德,细节之中见文明。文明城市呼唤文明市民,文明市民创造文明城市。让我们携手并肩,迅速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为把许昌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许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