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6月28日上午,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扩大)学习研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重点研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有关要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学习。院党委书记彭占亭主持会议。
会上,彭占亭要求学院领导干部要持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具体做好以下三个方面:一要加强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狠抓纪律建设,通过严格监督、严肃执纪、精准问责,把严的要求、严的措施落实到党的建设各领域各方面全过程。二要严守工作纪律,勇于担当履职尽责善作为。我们要努力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加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使自己的能力本领与岗位职责相匹配、与现代化建设需要相适应,更好地担负起时代赋予的重任。三要严守生活纪律,知行合一锤炼品德修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生活纪律,加强道德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追求健康生活情趣,切实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在日常生活中时时处处体现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会上,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袁明慧领学了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纪委书记张晓华领学了《条例》中“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十一章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院长高远浩,党委委员、统战部部长魏文,团委书记丁姝,机电工程系党总支书记刘建刚分别作交流发言,其他领导作书面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