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诚信文化教育工作的通知》(银发〔2015〕28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进一步做好诚信文化教育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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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4日
中国人民银行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共 青团中央
关于进一步做好诚信文化教育工作的通知
银发〔2015〕283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文化氛围,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就深入推进诚信文化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诚信文化教育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充分认识开展诚信文化教育的重要意义。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诚信文化建设,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下,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在诚信文化教育方面进行了大量积极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我国处于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仍存在诚信文化缺失、诚信意识淡薄等突出问题。因此必须认识到,诚信文化教育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必须常抓不懈,不断推进。积极开展诚信文化教育,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国家软实力和整体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诚信文化教育的工作目标。
形成双线推进的教育模式。突出思想教育与专业技能培养并重的原则,既要大力加强诚信道德教育,又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信用知识教育。
建立科学完备的教育体系。结合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各个阶段的不同特点,准确把握认知规律,系统安排好课程。
形成多方参与的教育机制。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为基础,充分调动成员单位的积极作用,推进诚信文化教育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形成多方参与的考核激励机制。
营造良性互动的教育氛围。大力宣传诚信文化,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广泛调动社会各方支持意愿和参与热情,充分发挥各地区、各部门,各类企业、金融机构、征信机构、社团组织、新闻媒体等各方面的积极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合力。
(三)诚信文化教育的工作原则。
尊重规律,统筹规划。坚持把握规律性,诚信文化教育具有长期性、传承性和时代性,要从小抓起,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分层分类,突出重点。坚持体现针对性,以青少年为重点,加强诚信文化教育,突出分类指导。
创新方式,拓宽渠道。坚持富有创造性,通过创新方式,选好载体,拓宽传播渠道,调动社会各界参与诚信文化教育的积极性。
兼顾公平,注重实效。坚持突出实效性,加大投入力度,实现诚信文化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改进教育质量,提升服务水平,注重评估考核诚信文化教育培训项目的效率和效果。
二、深入开展诚信文化教育活动
推进诚信文化教育活动,将其贯穿于社会公众教育和国民教育全过程各阶段。
(一)大力推进诚信道德教育。
1.切实提高中小学生诚信道德认知水平。将诚信道德教育作为中小学思想品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在中小学德育课程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中进一步做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在社会实践和校园生活中体现诚信道德教育内容。推动小学举办以诚信为主题的社会模拟活动、故事会等教育活动,组织小学生广泛阅读诚信课外读物。推动中学以诚信主题班会、作文竞赛、校内橱窗画报、黑板报、广播、校园电视台节目、校园网专栏等形式开展教育活动。
2.着力增强高校学生诚信道德实践能力。充分发挥高校学生在诚信道德教育中的主体作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诚信道德教育活动。以诚信评议会、讨论会、诚信专题讲座、诚信征文或演讲比赛、“个人求职不掺水”签名、“诚信校园”文化节等教育实践活动,树立诚信意识、规范诚信行为。通过年度综合测评、评先评优、保送读研、获取奖学金、鉴定推荐等环节,对讲诚守信的学生予以奖励,对弃诚失信的学生予以惩罚。针对考试舞弊、学术研究造假、恶意拖欠学费、不履行助学贷款承诺、伪造就业材料等不诚信行为开展教育,建立健全高校学生诚信档案,促使高校学生自觉讲诚守信。
3.全面提升社会公众诚信道德素养。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积极因素,弘扬真与善、诚与信的传统美德。充分利用“诚信兴商宣传月”、“6•14信用记录关爱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时间节点,积极组织诚信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兴业立身、诚信为本”全民行动。以公民道德教育强化“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严守信用、奉公守法”的职业道德教育以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所要求的全民道德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以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树立公民守法意识;大力开展保护信用信息主体权益和保障信用信息安全教育。
(二)积极开展信用知识教育。
1.将信用知识有关内容有机融入学校教育。
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在普通高中德育等相关课程中加强信用教育,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增强教育效果。在高等学校金融学、经济学、信用管理等相关专业开设信用或征信相关课程,对非相关专业的学生可以开设相关的信用或征信选修课程。将信用知识教育纳入助学贷款发放与管理、学生申请使用信用卡等工作。
切实加强师德建设,强化诚信执教、为人师表理念,开展针对教师的信用知识培训,让教师率先掌握信用知识,树立信用意识,通过言传身教,带动提升学生的诚实守信水平。
加大对信用管理学、现代征信学、征信技术研发方面的投入,积极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和或科研院所开设信用管理专业。鼓励高校打造多方合作的研究平台和机制,深入开展青年诚信体系相关课题研究,加强征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理论与应用研究。
2.将信用知识教育作为职业培训重要内容。
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业通过建立内部信用教育制度和信用管理制度,把信用或征信教育作为社会组织和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定期对职工开展信用知识教育培训。
加强对信用或征信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研究建立信用或征信从业人员、管理人员的定期培训制度,推动在职业教育中开设信用或征信相关课程,培养征信专门人才。
3.将信用知识教育纳入社会生活各方面。
结合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运用微博、微信、微视、微电影等传播手段,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信用知识普及教育活动;组织编写通俗易懂、富有亲切感、可读性强的信用或征信相关知识读本,提供信用或征信知识专项教育辅导。
三、加强诚信文化教育的组织实施
(一)进行总体规划。诚信文化教育工作应纳入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安排,在人员配置、资金保障、工作目标、实施步骤、效果评估等方面制定详细计划,推动诚信文化教育工作有序开展。
(二)建立联系制度。诚信文化教育工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框架下开展,由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加强联系、积极配合,形成各方联动、协同推进、注重长效的诚信文化教育工作格局。
(三)发展各方作用。明确各级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诚信文化教育工作职责,加大诚信文化教育资源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教育部门在诚信文化教育中的主体作用,各类企业、金融机构、征信机构在诚信文化传播中的示范作用,人民团体、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在诚信文化教育中的推动作用,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调动公民个体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推动形成诚实守信的文化氛围。
(四)加大资金支持。推动地方财政加大对诚信文化教育投入,探索建立诚信文化教育公益基金,资金来源以受益金融机构等成员会费和社会捐赠为主。
(五)进行督导评估。加强对各地诚信文化教育的督促指导,确保教育实效。推动建立诚信文化教育效果评估监测体系,多层面、多维度地分析研究并长期跟踪,进而推进诚信文化教育工作的持续开展。
中国人民银行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