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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佚名     时间:2015-06-02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各系(部)、各相关部门:
      为规范考试管理,保证考试质量,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按照《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考试工作管理规定》,现就做好期末考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
      一、明确考试工作职责,实施院系两级管理模式
      进一步理顺院系两级教学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各系(部)教学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灵活性,保证考试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1、学院考试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考试工作制度和相关文件,组织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督查考试组织过程各环节工作;安排考试整体时间,确定公共课考试科目;对全院学生成绩汇总和管理;对考试违纪事件进行处理;检查各系(部)考试资料归档情况。
      2、系(部)考试工作职责
      (1)公共教学部负责全院公共课考试命题、试卷印刷、试卷批改、成绩登录等工作。
      (2)各系负责组织安排本系承担的所有专业课程的考务工作,包括:考试命题、试卷印刷、考场安排、监考安排、考试巡视、试卷批改工作;本系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和准考证的发放工作;本系所开专业课成绩的登录与成绩单的核对工作;学生成绩的公示、复核和考试资料存档工作。
      为保证考试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全面实施,各系(部)要对考试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并形成本部门考试工作文件,于规定时间内报教务处。
      二、理顺考试工作规程,落实各项考试任务
      1、时间安排
      从2015年6月26日(第16周星期五)起,全校停课,6月27日-28日为辅导复习与考试协调时间,6月29日-30日为全校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其中6月29日集中安排公共课考试,6月30日安排专业课考试。全校考查课和实训课应在课程结束周(即第16 周之前)完成随堂考核。期末考试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统一为90分钟,每天上午安排两场考试(第一场:8:30-10:00;第二场:10:30-12:00),下午安排两场考试(第一场:14:00-15:30;第二场:16:00-17:30)。
      2、命题组织
      考试命题工作一般由任课教师负责,公共课一般实行教考分离或集体命题,其他有条件的专业课程也应实行教考分离。考试命题严格执行逐级审批制度,严把命题质量关,各系(部)主管教学的负责人是试题质量的责任领导。任课教师要在考试前15天(6月13日)把试题样卷及评分标准报送所在系(部)。命题要求:试题的覆盖面、难易程度要基本符合教学大纲要求,题量适中,题型多样,侧重考核学生应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每门考试科目要求命制同等份量的A、B两套试卷,一套用于期末考试,一套用作补考或正考备用,具体选用哪套作为期末考试用卷,由教务处决定。
      3、考场安排
      考试期间,教室在教务处统筹下由各系具体安排用作本单位考场, 不得擅自将教室安排其他活动。原则上各班学生在本班教室考试,如果个别班级学生人数超出50人,需将该班级学生分成两个考场考试。
      4、座位安排
      各系(部)根据各班考生及考场具体情况编排各班各场次的考试座位表(考生签到表),并把排好的考试座位表装入试卷袋内,以便监考教师核查考生身份和试卷收发管理。公共课由学生所在系负责安排学生考试座位,并送交公共教学部装入试卷袋内。如遇异常情况,考试巡视员、监考教师有权调整考生座位。
      5、试卷印刷与传递
      (1)教务处负责设计试卷式样、规定试卷印刷质量和供卷时间。学院文印室负责试卷的印刷,保证试卷印刷质量、数量要求和供卷时间。各系(部)负责试卷的审查、接收和登记。
       (2)考试试卷须在距考试开始10个工作日之前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教学单位将试卷送交学院文印室印刷,文印室要有专人负责交接试卷及安排印刷。各系(部)应至少在考试前5天内完成试卷印刷,领取试卷时要认真检查试卷印刷质量及印刷数量。
       (3)各系(部)领取试卷后,必须指定专门试卷库(柜)安全保存,在考试前2天做好试卷的校对、分点等工作。试卷柜须上锁,考试期间各系(部)须指派专人24小时看管。
      6、监考安排
      各系要选派责任心强的教师参加监考工作,并对监考人员进行考前培训,明确监考要求。每个考场一般安排两名监考教师,原则上任课教师不安排所任课程的监考。如本系监考教师不够,应于考前7天报教务处统一调配。各系要将具体的监考时间、地点和领卷地点等相关信息提前通知到本单位监考人员。监考教师一经确定,不得自行找人代替,如需更换须报所在系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7、巡视安排
      考试期间,学院成立由院领导、教务处、学生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巡视组,重点巡查各系考试工作组织情况、考场布置及清理情况、监考教师履职尽责情况、考生资格审查情况、考场秩序状况等。
      8、阅卷组织
      考试结束后,试卷经监考教师密封,由出卷系(部)统一保存并组织教师集中评卷。评分标准必须科学、合理、规范,评卷要统一使用红笔,严格按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给分,做到公正、无误,宽严一致,严禁打人情分。评卷时须在试卷上标明各题得分分值,并根据评分标准在得分点处标明得分,最终核算出试卷总分。
      9、成绩登录及报送
      (1)平时成绩评定要依据学生学习过程的实际表现给分,本次总评成绩中,平时成绩与期末考试成绩比值统一固定为4:6,如果任课教师需改变上述成绩比例,可写出书面申请以系部为单位上报教务处审批,考前任课教师须将学生平时成绩结果和得分依据上报学生所在系。
      (2)评卷教师须按照教务处统一编制的成绩单于7月3日前完成学生成绩的填写和报送工作(含纸质打印件和电子档);7月5日前各系(部)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完成学生成绩的登录工作,并将书面成绩单装订成册,一份由本部门存档,一份送交教务处教务科。
      10、成绩公示与复核
      (1)成绩登录完成后,即进入成绩公示阶段。学生所在系应于下学期开学初告知学生及时查看个人成绩,所有课程成绩在复核期结束之前都为公示期。
      (2)学生对成绩有异议时,可填写《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学生考试成绩复核表》申请复核。成绩复核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超过复核期的申请一律不再受理。接到复核申请后,系(部)应在5个工作日落实结果。对成绩变动者,查明原因后由系(部)进行修改,并将修改结果上报教务处教务科。
      11、试卷归档
      (1)成绩登录结束后,全部考试资料(包含考试安排、考场安排、学生成绩单、考场记录表、考生签到表、试卷及参考答案等)应由各系(部)进行归档整理。
      (2)考后试卷应按课程分学期、年级、专业、班级、课程进行归档。试卷归档应集中保存于试卷库。
      12、试卷检查
      下学期初,学院成立试卷检查组,负责对各教学部门的期末考试资料进行检查。检查工作由教务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于检查组检查不合格而各单位自查没有发现或没有汇报的,将追究相关教学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考试组织管理,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
       1、加强考试组织领导,成立院系两级考试领导机构
      为加强考试组织领导, 根据学院和系(部)考试工作职责,分别成立院系两级考试领导机构。学院成立以分管教学的领导为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期末考试工作进行全面协调和管理,并负责对各系考试的各项组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处理考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保证期末考试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以下为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商淑敏
       成 员:潘俊峰 余全海 宋 伟 张慧敏 鲁金惠 朱宏杰 
                 王洪亮 李保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潘俊峰兼任。
       主 任:潘俊峰
       副主任:余全海 宋 伟
       成 员:李 龙 刘书源 师晓玲 陈 玲 姚 琳 
       各系相应成立以系第一负责人领导的系级考务工作办公室,其职责包括:组织和管理本系期末考试工作,设主考和副主考各1人,工作人员3人,安排各项考试工作;考前(6月26日下午)召开专门的考试工作会议,部署落实考试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对全体师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
      2、加强考前警示教育,严肃考风考纪,端正教风学风
      各系要在考试前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做好学生考前教育工作, 进行深入细致的考前动员、诚信教育与警示教育,帮助学生熟悉有关政策和规定;要求教师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期末考试工作,引导、教育全体学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营造公平、公正、诚信的考试氛围,积极推动教风、学风、考风的进一步好转。
      3、加强试卷管理,严格执行试卷保密制度
      严肃认真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试题保密工作,杜绝一切试题泄漏现象和行为。如果出现试卷(题)泄漏,学校将对泄密者按《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考试工作人员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为确保试卷安全、保密,试卷的收集、报批、送印、校对、清点、装袋等一系列工作由各系(部)安排专人负责,并明确管理人员工作职责。任课教师不得划定考试范围,不得做任何有针对性的辅导,一旦发现试卷与学生复习笔记雷同,学院将深入追查并严肃处理。
      试卷由各系负责保管、收发,各系至少在考试前二天完成试卷的准备和分点工作,考试期间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和收发试卷。考试试卷由监考教师在开考前15分钟到各系考务办领取,考试结束后15分钟内将试卷交回试卷领取地点,并负责密封试卷。监考教师在分发试卷、收集试卷、密封试卷时要注意清点试卷份数,做好登记,以免有误。
      4、加强考生入场管理,严格实行考试资格认证制度
       严格执行考生考试资格的确认制度,教务处组织各系统一制作准考证,各系于6月26日前完成准考证的发放。期末考试期间,学生凭“身份证、胸卡或学生证”(三者至少具备其一)和“准考证”参加期末考试。监考老师必须在考前确认考生的相关证件是否齐备,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各类考试。证件遗失者,须提供个人免冠照片到所在系开具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5、严格履行监考职责,遏制考生违纪作弊现象发生
      (1)开考前,监考教师要宣读《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考场规则》,检查考生的有效证件,督促考生签到。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要严格履行《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监考人员职责》,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看书、看报、接打电话或办其他事情。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监考教师,一经发现将按照《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考试工作人员违规处理办法》给予严肃处理。
      (2)监考教师要把各种考试作弊、违纪的现象尽量遏制在萌芽状态。学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考生违纪或作弊,监考教师应如实将具体情况填写在考场记录表上,务必让当事学生本人签名,并保存作弊或违纪证据。待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将考场记录表及考生作弊证据于考后15分钟内送交学生所在系考务办,系考务办在30分钟内将违纪和作弊情况向教务处报告。教务处在复核违纪、作弊事实和相关证据的基础上,对所涉及学生的违纪、作弊行为进行认定,提出处理意见,并在考试结束后将汇总结果送达学生处。学生处将按照《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考生考试违规的认定与处理办法》制作处分决定,并及时通报全院。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