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许昌市纪委《关于开展“墨韵莲城”廉政书法绘画作品征集展览活动的通知》(许纪办〔2014〕45号)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廉政书法绘画作品征集活动,各单位至少组织上报一副书法或绘画作品,多者不限。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由许昌市纪委、许昌市文联联合主办,旨在通过书法和绘画等艺术作品,倡树莲城清风,引导和宣传廉洁诚信、公平公正、健康文明的廉政精神与理念,展示我市、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成果。
二、范围时间
本次活动面向全校所有教职工和学生。征集时间截止到2015年1月20日。
三、作品要求
本次活动征集的书法、绘画作品,内容要以反腐倡廉、弘扬正气为主题,作品要思想深刻、格调高雅、构思新颖、切合主题。参加活动的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
(一)书法作品。书法作品书体不限(需附释文),为便于布展,作品尺寸四尺整张,竖幅。
(二)绘画作品。绘画作品形式限国画,为便于布展,作品尺寸四尺整张,竖幅。
所有作品需是装裱好的成品,一律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或另附纸)用铅笔工整注明作品名称、内容,作者姓名、单位、班级、职务、电话等,并在最后写上“推荐单位: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
四、作品评选
学院初评后报送到主办方(许昌市纪委、许昌市文联),主办方邀请知名的书法、美术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征集的作品进行筛选、评定,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组织奖若干,颁发获奖证书、奖牌。
五、作品管理
本次活动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将于2015年3月初在许都大剧院大厅布展一周,布展完后作品一律退还。主办方对征集到的作品拥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凡投稿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主办方的版权要求。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侵权行为,后果作者自负,同时取消获奖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廉政书法绘画作品征集工作,将该项工作列为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宣传发动。各级领导干部要作好表率,带头参与此项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二)各单位将征集到的作品进行分类汇总后,于2015年1月20日前统一报送到院纪委303办公室。
中共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月6日